自动扣费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则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
来源:未知 点击数: 日期:2024-07-01 08:46
关于这个音讯,顾客李女士表明非常认同,“的确有时分某个会员只是暂时需求,相较于直接一买买半年或一年,不如选连续包月更划算,但常常会忘记在第二个月之前撤销。”忘记撤销连续包月订阅的结果便是,李女士常常会在第二个月收到主动扣费订单后,才想起来要撤销连续包月,“的确蛮头疼的,有时分能申述退款成功,但常常是没办法退款的。”
此外,李女士直言,在不同渠道的订阅,根本都会通过付出渠道如微信或付出宝进行主动扣费,“但有时分要申述退款,还是需求到订阅渠道去,的确非常麻烦,并且有时分在付出渠道想要找到订阅信息也并不容易。”
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看来,这则条例的确是适应而为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,顾客有权知悉其购买、运用的产品或许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。假如渠道未提早通知就主动续费,这或许构成对顾客知情权的损害,用户能够测验与渠道洽谈退款,如洽谈无果,能够向顾客协会投诉或寻求其帮助。“从法律上讲,主动续费的确需求在扣费前以明显方法提示顾客,这不仅是保障顾客权益的需求,也是商家应尽的责任。”
此外,付建还告诉记者,依据工信部发布的要求,服务续期须及时提示。如采纳主动续订、主动续费方法供给服务的,应当征得用户同意,不得默认勾选、强制捆绑开通。同时,在主动续订、主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、音讯推送等明显方法提示用户,服务期间供给便捷的随时退订方法和主动续订、主动续费撤销途径。因而,若商家没有在主动扣费前以明显方法提示顾客,则或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损害顾客选择权,顾客能够要求商家进行退款。